|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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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1 08:57 文章来源:隆阳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昌、兰城街道办事处、区直一级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WTO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领导,以优化环境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保障,以人为本,创新招商机制,改进招商方式,以项目开发、包装、推介为突破口;以信招商,扩大合作;以资源招商,发挥优势;以特色招商,以商招商、突出亮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利用外来投资的规模迅速扩大,明显提高质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格局。
二、主要工作目标
2006年—2010年我区招商引资的工作目标是:
(一)利用区外国内实际到位资金目标:以2005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完成任务为基数,年均增长30%。2006年引进区外到位资金30030万元,增30%。其中:省外资金10320万元,增20%;2007年引进区外到位资金39039万元,增30%。其中:省外资金12380万元,增20%;2010年引进区外到位资金85700万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21390万元。
(二)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目标:2006年储备招商项目35个,重大招商项目15个;2007年储备招商项目40个,重大招商项目20个; 2010年储备招商项目60个,重大招商项目40个。
三、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一)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舆论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扩大我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大力宣传我区招商引资优势,塑造我区良好的外部形象;利用资源优势,对重大项目重点包装、推介;要大力宣传区委、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与措施。
(二)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以优势项目招商。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投资市场导向,每半年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一次汇总,从中筛选出符合产业导向的优势项目列入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以备招商;各部门及乡(镇)要重视投资市场的信息调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及时掌握投资市场信息,对项目市场前景提出有说服力的依据,杜绝运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作“可批性报告”,搞“钓鱼项目”等违反诚信的做法,对具备招商条件的优势特色项目提交招商部门,进入项目储备库。
(三)创新招商方法。改善全民招商,突出园区招商,坚持节会招商,建立隆阳区招商网站,探索网上招商,实施项目招商,代理招商,行业招商,以商招商等策略,加强与海内外中介机构、商会的合作,鼓励开展委托招商。采取“小分队”为主的方式,主动走出去上门招商,每年在国内重点地区开展2—4次招商推介活动。
(四)狠抓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树立诚信招商形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杜绝只顾眼前利益,不按政策办事,不讲诚信的现象出现,要站在立足长远发展的高度,用足用活各项政策。各级政府对投资企业承诺的条件要坚决兑现,树立以信招商,取信于人的良好政府形象。
(五)充分发挥好园区招商引资平台,提高园区开发建设档次。以保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为契机,吸引更多外来企业进驻园内,把园区建设成隆阳区招商引资平台。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园区的协作,突出园区亮点,要强化园区管委会职责,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要加大园区对外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做强园区实力,提高园区建设档次,要完善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增强园区竞争力。
四、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强化工作措施
(一)实行领导挂钩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区委、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相关部门、乡(镇)的投资企业实行区级领导和部门、乡(镇)领导挂钩考核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每年确保完成2—4个储备招商项目,1—2个签约项目;实行分管部门、行业负责制,招商引资项目由涉及的部门、乡(镇)负责洽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组织落实项目的实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实行外商投资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外商和民间投资重大项目金额10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联系;投资金额100万美元以下或3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重点项目,由分管副区长或区人大、区政协的主要领导直接联系;投资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由区直相关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联系。
(三)建立定期联动机制。招商引资工作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招商引资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从大局出发,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良性互动、高效务实的协作机制;建立职能部门与企业定期联系制;充分利用我区现有外来投资企业和省外驻滇商会的条件,建立商会、企业联系机制,发挥商会中介作用,达到以商招商的目的。每年定期召开部门、企业联席会议和投资企业座谈会议,协调解决投资企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求企业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设立公开评议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经济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我区的经济运行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设立公开评议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评议,是指所有投资企业对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含省、市属驻我区行政经济管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的满意程度进行评议。
3、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的情况。
(2)贯彻执行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暂行规定》(隆发〔2004〕5号)文件情况。
(3)贯彻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民主评议行风的实施意见》及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4、评议方式
评议机构确定被评议对象后,在投资企业中选取30—50名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在统一的时间、地点,采取无记名填表的方式进行评议。
5、评议时间:次年1月31日前完成。
6、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分满意和不满意两类。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单位进行反馈,同时上报其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干部任用考核依据,并在媒体上公布。
7、评议结果的处理
(1)对不满意率超过50%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2)对不满意率在30%以上50%以下的,由评议主管机关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次年评议满意率仍达不到50%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3)对满意率在50%以上70%以下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不得评为先进。
(4)对满意率达到90%以上成绩显著的,由评议主管机关审核认定后,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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