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阳区商务局关于贯彻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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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7 14:14 文章来源:隆阳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发〔2008〕34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意见》(隆政发〔2008〕35号)精神要求,结合隆阳区商务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四项制度”,一是局机关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明显好转;二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提高;三是机关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水平有明显改善;四是公务员依法行政、诚信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人民群众对机关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实施范围、实施重点和承诺事项
(一)实施范围:全局机关干部和职工均列入“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
(二)实施重点:区商务局确定对外贸易股和市场流通股为重点联系和指导的股室。
(三)承诺事项:外经贸企业备案登记的审核转报,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转报,进出口配额的转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加油站新建、改造、搬迁的审核转报,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立的审核转报,典当、拍卖、直销、二手车交易等特种行业的审核转报。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成立隆阳区商务局实施“四项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 苏成亮(区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李云梅(区商务局纪检组长)
成 员 张光洪(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
王志弘(区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董金花(区商务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推行“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隆阳区商务局首问首办责任制》、《隆阳区商务局公开服务承诺制度》、《隆阳区商务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各项制度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推行“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建立便捷有效的监督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把“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评定的依据和条件。
(五)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各股室工作业务范围,全面掌握本股室法规政策及办事程序、时限,严格执行公务员8项服务承诺规定,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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