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阳区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国庆”和“中秋”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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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3 08:46 文章来源:隆阳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
在全国各族人民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认真搞好今年的国庆和中秋活动,对于宣传我区自建国以来取得的巨大建设发展成就,鼓舞全区各族人民以饱满的热情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一步推进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隆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隆办电〔2009〕80号)要求,结合我区商贸流通企业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商务系统国庆和中秋期间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组织开展好国庆期间各项庆祝活动
各相关商贸流通企业要在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好多种形式、特色鲜明的庆祝活动。各项庆祝活动要注意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思想内涵,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注意搞好舆论宣传,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注重群众参与,坚持面向职工的方针,把组织重大活动与引导企业开展特色活动结合起来;庆祝活动要厉行节约,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切实做到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制定科学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
二、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各相关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国庆和中秋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从源头上预防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升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有效防范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切实抓好生产经营安全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在节前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要害部位和关键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确保食品安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假日适逢中秋佳节,为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加强国庆和中秋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二是要全面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类商品特别是中秋月饼的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三是深入做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力度,杜绝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四是要广泛宣传,引导消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积极组织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
各商贸流通企业在搞好国庆和中秋有关活动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把搞好节日市场供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国庆和中秋节日市场供应工作方案做实做细,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喜迎国庆和中秋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两不误、两促进。一是经营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和经营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企业,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精心组织货源,积极搞好节日商品的采购、储存,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确保市场有效供应;二是要根据节日市场需要和季节时令特点,大力组织节日适销商品,安排好生产加工和储备,合理调配商品货源,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节日市场应急供应专项预案,明确责任,强化应急调控的措施和手段,确保国庆和中秋节日市场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六、严格值班制度
国庆和中秋期间,各相关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切实落实应急预案,准备随时处置应急的机动力量,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请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将国庆和中秋期间开展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节日市场供应情况、经营情况、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量等情况进行市场分析并与上年同期相比,形成书面材料于2009年10月8日前报区商务局市场流通股。
联系人:赵明华 联系电话:2143798
李 刚 联系电话:2134676
传 真:2143696
隆阳区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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