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阳区商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2009-06-02 14:14 文章来源:隆阳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相关企业:
现将《隆阳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隆阳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落实《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隆安监字[2009] 35 号)要求,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委会的安排,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推进 “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9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区政府“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启动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0日上午9点,在保岫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直接面向广大市民交流互动,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类安全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根据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实际,认真总结、推广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好做法和经验,推出一批先进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同时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
(三)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要在主要活动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图片,组织播放或收看安全生产电视宣传片,开展安全演讲、业务培训、经验介绍、集中讨论、应急演练、技术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标语口号附后)。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商务局副局长杨海东担任,成员由李刚、段玉广、张延朋、王槐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李刚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好活动,确保有行动、有效果。
(二)联系实际,突出效果。在积极参与全区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的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每个职工和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懂得安全生产,让安全意识得到加强。
(三)营造安全文化良好氛围。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应树立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四)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在6月30日前将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报局综合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