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阳区商务局关于印发《隆阳区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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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0 16:12 文章来源:隆阳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商场、超市)、各生猪定点屠宰厂:
现将《隆阳区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七日
隆阳区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商发〔2009〕4号)、《隆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食安委〔2009〕4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与区商务局签订的《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区商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和《隆阳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坚持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注重长效监管,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促进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工作重点
1.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加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净化肉类市场。
2.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定点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规范屠宰行为。
3.将食品副食品安全工作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食品、副食品的连锁经营。
4.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年内确保培训两次。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行业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5.建立动态监控制度,每季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认真落实领导批示和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净化肉类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9年底,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达80%以上,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2.通过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加快“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让人民群众购买放心、消费放心。力争2009年全区建设、改造农家店50个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副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商品供应,特别是食品、副食品供应安全情况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乃至人身安全。各有关经营企业要从讲政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09年食品、副食品供应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制,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落实,努力净化市场。各有关经营企业要按照《隆阳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规定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加大法律、法规、条例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对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的物流配送连锁经营,改善农村购物环境,提高农村消费质量和消费水平;三是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副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上市销售食品、副食品的安全检查工作,杜绝未达标或超保质期的食品、副食品、假冒伪劣商品上市销售;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确保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五是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为重点时段,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有关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隆阳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规定程序、时限的内容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以保证事故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对不按时上报和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成立隆阳区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苏成亮(区商务局局长),副组长杨海东(区商务局副局长),成员:赵明华(区商务局市场流通股股长)、李刚(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长)、张延朋(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副大队长)、王槐(区屠宰办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由杨海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刚兼任副主任,张延朋、王槐为成员。联系电话:2134676;区屠宰办联系电话:2134327。各有关经营企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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